“小米”与“小米e贷”,“合拍”与“合拍在线”,到底啥关系?
其实,这两对品牌组合中的每个品牌之间,均无直接隶属或关联关系,反而有品牌侵权关系。
在“小米”与“小米e贷”之间,因为小米公司认为,“小米e贷”涉嫌侵犯“小米”的商标权,小米公司将“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0万。
而在“合拍”与“合拍在线”之间,因为“合拍”商标的持有者昆明百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百和公司)认为,“合拍在线”涉嫌侵犯“合拍”的商标权,昆明百和公司将“合拍在线”网站经营者深圳市合拍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合拍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00万。
虽然,这两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一个在北京立案,一个在深圳立案;一个索赔百万,一个索赔千万,但是,这两起案件都发生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领域,表明互联网金融领域或将迎来商标侵权或品牌撞衫的“爆发期”。
“傍品牌”:品牌恶疾渗入互联网金融领域
在“小米”与“小米e贷”商标纠纷一案中,小米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三个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保险、金融服务、金融评估、银行、融资租赁等。同时,小米公司也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出了个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小米金融”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小米贷款、活期宝、基金宝等金融服务。
小米公司发现,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开办运营的“小米e贷”(域名为www.xiaomydai.com)网站中所有网页的显著位置,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将“小米”作为其服务名称加以使用。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新浪微博(weibo.com/xiaomydai)中也同样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
显然,“小米”与“小米e贷”,或者说,小米公司与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其实就是典型的“傍品牌”关系。
所谓“傍品牌”,其实就是“品牌借势”或“品牌山寨”,就是将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或商标注册为商标或企业字号。
常见手法有三种,其一,“跨类注册”,将他人品牌或商标在其他商品类别直接注册为商标,比如大众所熟知的“微信”,申请主体除去腾讯外,还涉及数十家公司和个人,商品类别涉及“糖、水果、饮料、服装、纸盒”等诸多领域;其二,“品牌混淆”,主要形式为“品牌+XX”,在他人品牌或商标基础上,加特定词汇或特定用途,比如本案中的小米e贷,让很多人误以为是小米旗下的金融类服务;其三,“品牌撞衫”,主要形式为“XX+行业品牌词”,此类做法并不一定涉及商标侵权,比如天涯微博、西陆微博,但是,有时候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认或误解,比如自从“陆金所”走红后,“XX+金所”似乎成了P2P网站标配,一下子涌现出大量类似“融金所”、“联金所”这样的“X金所”系业务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28日提交的“小米e贷”商标注册申请目前处于“等待驳回复审”阶段。
由此可见,虽然明显有傍品牌嫌疑,但是,“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并未放弃另行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的“幻想”或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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