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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2015年终述职报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创新社区治理机制

2015年12月04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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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岛市民政局工作报告(文字版)

一、2015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两件市办实事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实惠获得感明显提升。一是出台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和奖补工作政策,全市30个示范点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陪诊、助洁、送餐、短期托养等服务。二是自今年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42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0440元、5220元,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4万人,发放低保金6.6亿元。

  (二)规范救助工作流程,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不断规范,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与金融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核查操作规程,将公安、社保、公积金等11个密切相关的部门数据纳入了共享范围。目前完成核对报告7.1万户(12.5万人次),检出率19.4%,提高了精准救助水平。二是出台新的临时救助制度,降低了救助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将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满1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全年临时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全年对1.3万户困难群众实施临时困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3042万元,同比提高25%;医疗救助困难群众3.4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3465万元,同比提高43%。三是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低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加强政策创制。实施了《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在《青岛老龄》等媒体进行了宣传解读;下发了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意见,起草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全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5—2020年)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二是推进设施建设。新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7个,城市、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总数分别达到524个、685个,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5%。全市新登记养老机构18家,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93家,床位数5.84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8张,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6位。三是发展医养结合特色养老模式。全市登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7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开展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的38家,享受医养结合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失能老年人达3000多名。研究制订了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的若干政策,确定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的11条扶持措施,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下发。四是老龄工作有序推进。开展“孝亲敬老,孝满岛城”主题教育活动,命名80个青岛市“敬老文明号”单位,评选出30个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其中王荠悦被评为“全国最美孝心少年”,市民李成金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孝星”;挂牌成立67个“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者服务基地,长期结对帮扶空巢老人108户,集体陪伴空巢老人1000余人次;举办老年文艺、书画、摄影、广场舞等多项比赛展演,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社区减负取得初步成效。出台了《青岛市市直部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施细则》、《2015年青岛市社区工作目录》,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开展社区减负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清单的出台和专项治理行动,使进入居委会的工作事项由118项减少到48项。二是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完成了黄岛区实验区中期检查评估、市北区实验区申报工作。三是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量提质。市内三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达到了800平方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出台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对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硬件配置、人员管理等进行规范,提升了设施的服务效能。四是社区信息化加速推进。完成了“互联网+”社区相关平台的研发,开展试点探索了O2O(线上线下互动)“互联网+”社区的青岛模式,线上联通社区党、政、社、群各类组织和各类居民的生活需求,线下联通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各类社会服务资源,社区居民的生活服务更加便捷。五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完成第11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达到99.49%,两委班子学历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批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新当选成员;市纪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从严管理村干部20条负面清单》,整治农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六是社会工作有序推进。组织了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务工作,举办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受训达1250余人次;开展了全市“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试点工作,投入和撬动资金450万元,完成14个为民服务社工项目。

  (五)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国防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圆满完成了国家、省对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检查考评工作;2015年军地联席会确定互办实事项目33件,已完成32件,办结率为97%;积极推动军地双方相互支持、互利共赢,滨海步行道断点贯通、潜艇学院新院区建设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继续组织开展“菜篮子”拥军和科技拥军活动,全力为驻青“小散远”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提高义务兵优待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了全市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全市平均标准为17720元;对全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提标幅度为15%。组织完成了625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危房修缮工作,出台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举行了烈士公祭仪式。三是加大军人接收安置力度。出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等;首次分两批接收退役士兵5640人,下达安置岗位675个,完成了退役士兵选岗工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32亿元;组织1803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办理了159名军休干部接收手续,按时完成军休干部的调资工作;完成了91名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工作。另外,制定《青岛市军休机构服务管理星级标准》,组织开展星级服务建设年活动;协助配合军事活动,军供站全年接待保障军队人员8000余人次。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加大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力度。出台《青岛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录管理办法》,编制并公布了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社会组织名录,确定56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5个区(市)被确认为“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示范区数量居全省首位。二是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对社会组织公益投入扶持资金近2000万元,直接服务对象2万人次,间接服务群众12万人次。三是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制订了青岛市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年内组织两次“海葬”活动,共撒海骨灰1646具,全省骨灰撒海观摩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推介我市文明节俭、自然环保、节约土地的新式葬法;即时免除青岛籍所有城乡居民等7类人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全市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48132具,为丧属节省经费近5896万元。加强对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优化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形象,目前全市有8家婚姻登记处达到国家“3A”等级;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6118对,离婚17750登记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8454人次;承办了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上年度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三民”活动意见建议78件,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社区建设等方面,均已按期办复。

  市民政局将办理市民建议作为联系服务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渠道,明确了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工作程序,整个办理过程做到了认真不应付、严谨不草率,及时不拖拉。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在市民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做好与市民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增强针对性、主动性,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开展医疗救助、医养结合养老、为社区减负等市民建议已转化成政府决策并得到有效进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特困家庭因病就医负担过重、医疗救助覆盖面不够,救助手段相对落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少,专业人才缺乏;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等等。

  2016年,我们将用创新的意识、改革的办法,实现民政工作新突破。

  (一)加大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力度。一是加强低保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扎实推进临时和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三是完善大救助平台,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和实效性,实现救助资源、信息、数据共享互通。通过以上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让每一位患病的市民不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适当的治疗、不因重大疾病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切实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二)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一是抓政策落实和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全年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适应未来养老机构小型化、社区化、连锁化的发展趋势,推进融合式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就近入住养老机构需求,提高老年人入住机构的宜居舒适度。二是抓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制定符合老年人实际的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细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机构(居家)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水平;推进“互联网+”养老方式,运用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拓展服务范围,有效满足更多老年人的新型需求。三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加强老年人口信息统计采集,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展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修订、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老年证配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办理等工作;开展“孝亲敬老,孝满岛城”主题活动,推动“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学会爱老一起敬老”等系列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创新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推进社区减负治理,重点解决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高社区自治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二是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创新,探索构建协商内容明确、协商主体多元、协商程序规范、协商方法多样、协商结果运用科学、协商监督到位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建设进程,形成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的无缝隙社区服务圈。

  (四)强化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强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继续以推动古镇口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为牵引,努力形成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军民融合新模式。二是继续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进一步规范优抚待遇审批程序;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危房修缮工作。三是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军供站快速保障能力。

  (五)提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起草《青岛市殡葬管理办法》,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对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培训,提升业务服务水平,坚持依法登记,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三是完善24小时流浪救助网络体系,整合全市救助资源,提升救助管理效率。

  (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积极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探索建立“互联网+”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机制。二是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分期编制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和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三是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行业监督和管理,建立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开放透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专业社工增长率,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进程;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实施办法,协调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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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子衿]
标签: 青岛三民活动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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