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原来的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我市对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扩大了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由原来的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
稳岗补贴范围再次扩大
今年5月份,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5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按照规定,这5类企业指的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主辅分离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以及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今年8月份,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鲁人社发[2015]23号文件做好稳岗补贴发入工作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青岛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
昨日,市人社局再次下发通知,把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也纳入稳岗补贴范围。其中,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它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按照此次规定,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补贴,与困难企业申请补贴一样,也需要具备同样的多项条件。
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据了解,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需要提供申请报告、加盖公章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稽核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证明4份材料。其中的申请报告中,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
稳岗补贴政策的施行时间为2014年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5月30日前向单位参保地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本月开始申报的是2014年的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申办补贴。
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
2。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3。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文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
2。加盖公章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可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qdjy.qdhrss.gov.cn)下载;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稽核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
企业裁员率=企业年度解除劳动关系总人数(不含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100%。
解读热门新闻,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优质商家
猜你喜欢
热门排行
标签: 裁员企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