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环境保护部每月公布的“全国十大污染城市”中,济南已连续3个月“脱十”。
在环境保护部每月公布的“全国十大污染城市”中,济南已连续3个月“脱十”。
2月21日晚,环保部发布2017年1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0.0%,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78微克/立方米、117微克/立方米,同比均上升14.7%。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1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分别是: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乌鲁木齐、西安、太原、衡水、郑州和唐山市;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拉萨、昆明、丽水、福州、台州、厦门、深圳和惠州市。
在历次“全国十大污染城市”榜单中,济南几乎无一缺席。作为省会城市、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和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济南空气质量的好坏颇受各方关注。
环保部组织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2月15日~3月15日),将济南市列入18个督查城市之一。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
济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忠林日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济南市正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措施”,包括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加大扬尘污染防治、推进燃煤综合整治、深化企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全面治理油烟和烧烤、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等。
目标是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化工、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刘志全介绍,1月,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36.2%,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8%;PM10浓度为1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1.0%。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1.6%,同比下降19.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0.6%;PM10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8%。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PM10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9%。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4%;PM10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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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国十大污染城市” 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