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男子将共享单车抛入天津海河 随后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针对“两男子将共享单车扔入天津海河”一事,今日(3月9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通报称,两名涉事男子已被民警从辽宁省葫芦岛市押解回津,并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5日。
3月6日,一则视频在网络引发关注。视频中,一名年轻男子将一辆某品牌共享单车抛入海河中,另一名拍摄视频的男子疑似在对此进行网络直播,爆粗口并开怀大笑。
3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经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已确定网传视频中的嫌疑人王某某(男,21岁,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拍摄并上传视频的嫌疑人许某(男,20岁,辽宁省葫芦岛市人),并对该二人“立即实施抓捕”。
3月8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公布调查最新进展称,两名嫌疑人已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民警从辽宁省葫芦岛市押解回津。经初步审理,二人供述了因在津遇事不顺,为发泄不满情绪,将一辆“小黄车”扔入海河并将这一视频上传互联网传播后潜回原籍的事实。
天津警方称,两名嫌疑人对自已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写出悔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二人因寻衅滋事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转自:新浪
原标题:为发泄不满将共享单车抛入河中 两涉事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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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共享单车 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