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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高发 最近网络上一段"塑料粉丝"的视频引起热议

2017年03月20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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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段时间,“塑料紫菜”、“塑料大米”等词汇现身网络,最后都被证明是谣言。然而,近日又有人拿“塑料粉丝”来“热炒”。

   前段时间,“塑料紫菜”、“塑料大米”等词汇现身网络,最后都被证明是谣言。然而,近日又有人拿“塑料粉丝”来“热炒”。
  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称,粉丝也是塑料做成的,“烧出来全是黑塑料”。该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一时间将粉丝推上了风口浪尖。随后,各家媒体、科学网站都自发出来做实验辟谣,但仍无法消除部分人的疑虑。

  为何这样的谣言层出不穷,并且总有人相信呢?专家表示,根源来自于信息的不透明,公众不具备专业的知识,权威部门没有及时发声辟谣,而这些又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2月23日前后,网上开始流传“塑料粉丝”的视频。视频中,一个中年男士拆开一包袋装龙口粉丝,用棍子挑着点着了,粉丝烧完留下一些黑色残留物,该男子声称自己在点燃过程中“味道很刺鼻”,他断定这一袋粉丝是用塑料制成的。据了解,类似的视频还有很多个版本,视频中的实验者既有男性也有女性,结论相同,均称购买到的粉丝是塑料做成的。

  这样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广泛被转发,一时将人们常吃的粉丝推上了风口浪尖。

  据牡丹晚报3月15日报道,一位年龄较大的山东菏泽市民表示,自从看到网上流传的视频后,她不仅再也没有买过粉丝,就连家里剩下的粉丝也不敢吃了。“我也不知道如何判断自己买的粉丝是真是假,不过我烧了一下,也能点着,看着确实有点像塑料点燃后的东西”。该市民还说,“别管视频内容是不是真的,反正最近我没买过粉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其实早在2月24日,“塑料粉丝”视频中涉及的这家企业,就已经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用燃烧的方式来辨别粉丝是否为塑料制成的不科学。

  该企业称,“一般而言,市面上品质较高的粉丝成分只有两种:淀粉和水,而淀粉本身就是一种碳水化合物,而且是有机高分子化合,因为含碳氢多,所以易燃。而品质越好的粉丝,因其纯度好,且成品经过干燥处理,粉丝会有一些中空结构,所以在燃点达到燃烧条件后,自然会烧着,因为其中空结构,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该企业还表示,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对恶意中伤其品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淀粉及淀粉制品专业委员会也发布了声明和辟谣,称燃烧鉴别方式并不科学,并已经报警,追究谣言散布者的法律责任。

  检验机构、相关行业受谣言影响大

  尽管已经有当事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一些媒体、科学网站的辟谣,这类视频仍和“塑料紫菜”一样,有不少人加入到了转发“提醒”别人的队伍中,直到现在也还有人在转发这个视频和传言。

  3月8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2月十大谣言,塑料三次上榜。排名最靠前、传播最广的是“塑料紫菜”,位于第二名。第四名是“塑料大米”,在一个视频中,一名男子将白色塑料袋扔进机器内,不一会儿,机器的另一头就生产出了一堆类似大米的东西。在微信朋友圈里,该视频就被冠以黑心大米的旗号被网友疯传。而事实的真相是,这只是塑料造粒的加工过程。“塑料粉丝”则排在第七位。

  据现代快报3月20日报道,众彩(南京最大的物流集散地之一)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主任王玲表示,每次网络上出现“塑料紫菜”这样的食品热点事件后,他们都要对市场内的相关商品进行检测。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忙着求证。

  王玲说,这确实造成了比较大的人力、精力的浪费,即便是已经被辟谣过的,相关商品他们还是要进行检测,“因为我们如果不去做(检测)的话,就是工作不力、监管不力。”

  而相比于对检验检测机构造成的这些资源浪费,相关行业遭受的损失更大。根据媒体报道,“塑料紫菜”事件之后,坛紫菜主要产地晋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据保守估计,该事件对晋江、福建紫菜产业将造成近亿元的损失。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市民表示,即便已经看了辟谣报道,她今后仍旧不敢再吃紫菜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为什么这些谣言能让这么多人相信?南航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邱建新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民以食为天,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高发,在这样的背景下,老百姓很容易产生焦虑,引发恐慌的情绪。而网络时代的从众心理,最终产生裂变效应,使得流言广泛传播。

  南大社会学系教授朱力认为,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些传言是部分真实的,在传播的过程中,部分失实了。

  那么,该如何避免谣言扩散、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王玲认为,一些官方的检验机构应该及早发声,开展科学实验,拿出证明,用实验数据来说话。

  在谣言中受到伤害的企业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斌律师表示,如果对企业的声誉、名誉造成了损害,传谣、造谣者需要承担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因此产生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转载自:搜狐

  原标题为:“塑料紫菜”谣言刚过“塑料粉丝”的流言又来了
游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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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人]
标签: 食品安全问题 “塑料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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