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老楼装电梯试点又有新进展 可向这些部门申请
老楼安电梯试点又有新进展。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如果符合前期文件规定的既有住宅,在业主对加装电梯事宜酝酿、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施主体可按程序向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如果上面这些条件都符合,实施主体可以拨打住宅所在地的牵头部门电话,并提出书面申请。”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理申请后,牵头部门将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代表、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等召开可行性论证会,综合参会各方意见,确定是否同意加装电梯。明确同意的,实施主体方可依法开展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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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市南区城市建设局 88729565
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81631023
李沧区建管局 87639166
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 88999780
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86161667
城阳区城建局 87866290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82289223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86530208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88337208
莱西市城乡建设局 87420797
高新区建设局 66966606
转自:青岛新闻网
原标题:老楼安电梯试点又有新进展 可向这些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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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老楼安电梯试点 住宅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