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俗话说:“竹篮打水一场空”。可不少人被蛊惑、引诱,总是抱有“竹篮也可打上一篮水”的幻想,结果误入传销路。从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3月12日,徐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最高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罚款25万。
俗话说:“竹篮打水一场空”。可不少人被蛊惑、引诱,总是抱有“竹篮也可打上一篮水”的幻想,结果误入传销路。从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3月12日,徐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最高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罚款25万。
案发后,公安机关分别从被告人潘某华、王某贞、刘某辉、冷某、冉某、司某、曲某处扣押128.09万元、144.09万元、22.81万元、3.07万元、3.65万元、1.02万元、0.36万元。
2017年11月1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潘某华、王某贞、仉某英、李某英、刘某辉、冉某、司某、冷某、曲某9名被告作出刑事判决。
判处被告人潘某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贞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判处被告人仉某英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17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英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辉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被告人冉某有期徒刑1年11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司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冷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被告人曲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宣判后,刘某辉以原判决认定其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140余人证据不足,其实际仅发展20余人为由提出上诉。
经查,刘某辉到案后稳定供述其于2013年加入“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按照五级三进制升任为总管,而后被潘士华任命为区域总裁,负责区域内的传销人员综合管理、职务任命、信息传达、工资发放等工作。其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有150至200人,并亲手绘制其组织、领导传销人员的构成图。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点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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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传销骗局1040阳光工程 传销五级三晋制 徐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