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处处长李丰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医疗保险资格待遇”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
10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处处长李丰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医疗保险资格待遇”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李丰表示,青岛人在缴费正常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下,在外地发生意外,需进行外伤审批,审批通过的可以报销医疗费。
有网友咨询:“在青岛单位投保10多年了,外地旅游发生意外,在急诊住了30多个小时,还未出院,怎么报销?”
李丰回复,在缴费正常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下,在外地发生意外,需进行外伤审批,审批通过的可以报销医疗费。出院后,需携带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包括出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和麻醉记录等)复印件、有效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青岛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外伤审批规定的,办理报销受理手续;材料不齐全的,会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有关事项。不符合外伤审批条件的,会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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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意外住院 外伤审批 外地报销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