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
青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
违反八项规定
对“四风”问题线索,坚持一律从严核查,三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3起、处理7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79人,涉及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41人、乡科级及以下213人。先后10次公开通报曝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84起。
三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查纠“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仍存在观望思想和侥幸心理,甚至顶风违纪;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有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纠正“四风”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执行规定不严格,打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四风”问题出现新形式、新变化,穿上“隐身衣”,给执纪监督带来较大难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要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紧盯“四风”的新动向和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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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违反八项规定 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