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管理,确保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6年度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开始申报。
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管理,确保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6年度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开始申报。
“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指由国家或省财政提供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归口管理的住鲁院士生活补贴和科研经费,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按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0~1994年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政府岗位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住鲁院士生活补贴1万元/月,科研补助经费20万元/年,新增和新引进院士一次性拨付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00元/月;按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为600元/月(仅限于90~94年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1000元/月,管理期5年,自省政府文件公布之日进入管理期并开始享受政府津贴。
我省规定,专家同时符合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条件的,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申报其中一项津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已调离我省或离开专业技术岗位的,自岗位变动下月起不再发放政府岗位津贴。
游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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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