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做客本网“民生在线”栏目,围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网友在线交流。其中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工作等问题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
年底前为6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险
有网友提问:前一阵子青岛市民政系统出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曹勇回复:统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今年市政府市办实事项目。前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保监局已联合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确了参保对象、保费及资金保障、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承保方式、投保方式和理赔方式等。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政府招标程序,预计11月中旬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后,年底前正式施行。
六区以内道路应不重名
有网友提出建议:位于城阳区流亭西部白沙湾周边有很多道路与西海岸的道路重名,建议更改。
曹勇回复:根据《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六区以内道路应不重名。前期,原胶南市与原黄岛区合并成立新的黄岛区后,出现了大量的重名道路,我们逐一进行了梳理,对重名的道路进行了更名。目前,未发现六区内道路重名现象。若有网友了解有关道路重名的信息,欢迎致电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我们将积极受理并加快办理更名事宜。
六类人群可享取暖补助
有网友提问:听说优抚对象有取暖补助,都什么样的优抚对象?
曹勇回复:我市可享受冬季取暖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伍军人,无社保或工作单位发放取暖费的,由民政部门每年一次性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城市800元,农村不低于400元。
残疾人每人每月最少可享110元补贴
有网友提问:听力与语言残疾有什么优抚政策?
曹勇回复: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可获得每月10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关于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七区城市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7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9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90元。四市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1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6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另外,近日省政府提出,自明年起会将一、二级听力与言语残疾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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