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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社局了解到积分落户名单公示落户市北区的最多

2016年12月27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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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积分落户经过网上报名、窗口初审、部门复审、结果反馈、积分排名公示和拟落户人员名单公示,1566人符合落户条件,落户名单已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可网上打印落户卡,办理准迁落户手续。

    今年积分落户经过网上报名、窗口初审、部门复审、结果反馈、积分排名公示和拟落户人员名单公示,1566人符合落户条件,落户名单已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可网上打印落户卡,办理准迁落户手续。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今年青岛市申请积分落户取消了居住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改由相应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核准,极大减少申请人回原籍地或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的不便。落户申请人办理完落户卡后,要持落户卡到固定住所所在区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准迁落户手续。

  其中,户口在山东省内的积分落户人员,取得青岛市积分落户卡后,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的户口迁移相关事宜,网上流转程序结束后,拟落户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山东省外的积分落户人员,取得青岛市积分落户卡后,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的《准予迁入证明》,待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纸质《户口迁移证》后,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单独办理户口迁入且材料齐全的,公安分局受理后当场予以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申请配偶、未婚子女随迁的,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如下:申请人须持青岛市积分落户卡、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欲随迁配偶和子女的,须持配偶和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及复印件、工作状况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随迁子女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和工作状况证明。具体规定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游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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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人]
标签: 人社局 积分落户名单 落户市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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