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科院、青岛市三方签署合作协议
共建海洋大科学中心和山东能源研究院
在6月17日上午召开的“智汇齐鲁,科创未来”2019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院士恳谈会上,山东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青岛市政府签约共建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山东能源研究院。根据相关协议,三方将携手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并正式启动山东能源研究院建设。
去年年初,中科院正式下文,决定依托中科院海洋研究所,联合中科院其他12家研究机构,筹建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此次山东省、中科院、青岛市三方正式签约共建海洋大科学中心,将共同推进海洋系统模拟设施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在青岛打造多层次、多类型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支持海洋大科学中心组织发起“丝路方舟”、“健康海洋”等大科学计划,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上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山东海洋科技走在前列;围绕山东省十强产业需求,依托海洋大科学中心和驻鲁高校院所,联合沿海地市共同打造海洋领域产业研究院,同时构建水下机器人、近海环境监测、深海生物资源开发、海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高水平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共同推动重大海洋科技成果落地,培育山东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签约之后,三方将加快推进中科院青岛科教园基础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以期尽早产出一批高水平成果。山东省、青岛市将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汇聚海洋高层次人才构筑海洋战略高端智库。
根据协议,山东省、中科院、青岛市三方将建立高层磋商支持机制,共同将海洋大科学中心打造成设施水平先进、学科交叉融合、高端人才和机构汇聚、科研环境自由开放、运行机制灵活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使其成为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促进青岛海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科技载体。
山东能源研究院依托青岛能源所,在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青岛)基础上,由山东省、中科院、青岛市三方共同出资建设,是山东省面向国际国内能源发展大势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将有利于抢占国际能源科技竞争制高点,支撑国家能源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山东省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能源研究院将按照“汇聚人才、汇聚平台、汇聚成果”要求,联合省内外能源领域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完善技术方向和机构设置,探索新型研发体制机制,构建起平台、人才、项目、成果等高度集聚、相互协同的创新体系。根据预期目标,山东能源研究院2023年全面建成;争取到2028年,成为国际一流能源科技创新中心并争创能源国家实验室,为山东省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核心技术与关键人才支撑。
山东能源研究院将以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耦合替代技术促进山东能源及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与规模应用新技术,加快完善山东能源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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