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17日从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该委会同市财政、统计等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组织服务业企业专项奖励,经反复核对,最终确认2017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共计949家,奖励资金总计1.01亿元。
记者17日从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该委会同市财政、统计等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组织服务业企业专项奖励,经反复核对,最终确认2017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共计949家,奖励资金总计1.01亿元。目前,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已拨至各区市政府,近期各区市将按程序陆续发放至企业。
据了解,此次奖励获奖企业数量多、行业广、营收跨度大,80%是民营中小企业,不少企业是青岛市产业转型升级、业态模式创新的典型代表。其中,933家新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现行财政体制对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合计9330万元;5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4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7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由市财政对每户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合计510万元;3家首次入选“山东100强”的服务业企业,由市财政对每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合计300万元。
近年来,青岛市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增强。2018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764亿元,同比增长7.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6.4%,服务业贡献了全市58.9%的税收、65.3%的新增就业、77.6%的固定资产投资和84.4%的新增市场主体,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今年一季度,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921.8亿元,同比增长9.5%,分别高于GDP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2.6个和6.0个百分点,居副省级城市第2位;服务业比重首次超过60%,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青岛市上调了奖励标准,2018年起,财政将对新纳统企业的奖励标准由10万元增至20万元。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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