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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六旬老汉猥亵6岁女童!“零口供”也要判

2019年07月08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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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零口供”猥亵儿童案宣判,被告人一审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社会效果角度,本案都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如是说。

  近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零口供”猥亵儿童案宣判,被告人一审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社会效果角度,本案都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如是说。

  而这句话的背后,靠的是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高度的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

  猥亵儿童案件普遍存在隐蔽性强、证据单一的特点,以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猥亵儿童案来看,案发时被害女童仅有6岁,案发时为寒冬的下午3点,在其居住小区广场玩耍,被告人孙某某乘无人之际将手伸进李某某的内裤触摸其阴部,对李某某进行猥亵。

  65岁的男性孙某某,系案发小区卫生保洁员,案发次日离开本市,其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案子立了,犯罪嫌疑人也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取证却难。没有人证、没有监控录像、猥亵行为没有造成医学上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始终“零口供”,都让案件办理难上加难。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29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承办人经过认真研究,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符合审查逮捕案件“两个基本”的原则,在依法从快作出批捕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四条继续补充侦查的意见和建议。

  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对于辖区类似案件办理、遏制性侵儿童现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起案件虽然是个案,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还有很多的儿童独自忍受着侵犯却不敢言说、一些家长考虑影响不声张不报案、立案难取证难导致案件结果不尽如人意等现象。

  要更好保护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必须要破解这些难题。而这些工作却不是一朝一夕的,浸在日常、功在长久。

  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

游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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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达]
标签: 山东 猥亵儿童 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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