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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交物业费?青岛暂未执行 正调研先进做法

2019年07月26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J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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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5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黎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7月25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黎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访谈中,有网友询问,为什么岛城不能用公积金交物业费,对此,孙黎回复,《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同时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当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已超85%,根据岛城实际情况,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政策暂未执行。2018年12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宣布该文件失效。

  目前该中心正在积极调研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力争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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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积金 物业费 民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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