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共资讯市 【切换城市】

基层中小学教师有了“专属”高级职称 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

2019年07月31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JGY

18
摘要: 7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继我省单独为基层卫生人才建立高级职称制度后,我省广大基层中小学教师也有了“专属”高级职称。

  基层中小学教师有了“专属”高级职称

  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

  7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继我省单独为基层卫生人才建立高级职称制度后,我省广大基层中小学教师也有了“专属”高级职称。通俗概括新规的最大亮点,即为“单独评审,定向使用,兑现待遇,离开无效。”

  “建立符合基层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就是要着力解决基层中小学教师‘引不来、留不住’问题,不断增强基层教师职业吸引力,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表示。

  新规所指“基层中小学”,是指我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据悉,设区的市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界定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实施范围。

  通俗讲,新规是对基层教师职称评定的“专属定制”。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称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基层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或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的职称。

  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用(任)。取得基层职称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相同级别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改革后,职称评审怎么评?过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科研成果产出的硬性门槛,一直是基层教师们通过评审的一件“老大难”。新规从基层教育和中小学教师实际出发,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注重在基层教育一线的教师实绩长期贡献。注重对教师考核结果的应用,引导教师在提高育人质量、教学水平、工作业绩上下功夫。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基层教师参加现任教学科的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


来源:青岛日报

游金地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Powered by 游金地,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解读热门新闻,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JGY]
标签: 中小学 教师 高级职称
分享到:


网友评论

  • 1
  • 2
  • 3
【日照银行·阳光贷】有品质生活更阳光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