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不断发展,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开始走入了普通消费者的视野中。不论是经济账还是环保账都划算的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有车一族的首选。但是,许多车主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后,为爱车充电便成了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为此,2018年9月住建部发布《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明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能源汽车车主如何看待这一《新标》?目前新建小区是如何实施《新标》的?在《新标》实施过程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又是何种态度?对此记者展开了探访。
调查
充电桩便捷成购房者考量因素
家住市南老城区的姚先生,去年单位从市南区搬至崂山区。上班通勤距离增加了,每月耗费的油钱自然也有所增长。为了节约通勤成本,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由于自家小区无法安装充电设备,姚先生只好外出充电,由此也带来了些许不便。
姚先生打开手机,记者发现他的手机安装了两个APP软件。只要打开软件一搜索,附近的充电桩就能显示出来,而且还能规划路径。虽然操作非常便捷,但真正充电时却并不省心。“有的时候你赶过去,发现有很多车早你一步,只能排队等待。”姚先生说。更令他无奈的是,有的充电桩明明显示可用,但到现场后发现已经损坏,只能白跑一趟。
另外,个别充电场所同时还是停车场,有的车停在有充电桩的车位,但不充电,工作人员也不会将停车客户赶走。一旦充上电,停车场还要再收一份停车费,白白增加了一份支出。其实,这些问题并非只有姚先生才会遇到,记者发现全国各地的新能源车车主几乎都面临这些问题,而且越是大城市这一问题越突出。“如果能在自家小区里充电,我觉得每周至少可以节省五个小时,充电成本也会大大降低。 ”新能源车车主小艾说。正打算购买改善住房的小艾坦言,小区里安装充电桩方不方便,已经成为他购房的关注点之一。
物业公司为避“险”难坏业主
正是因为外出充电太麻烦,所以很多新能源汽车车主都希望在自己车位旁安装一个充电桩。三五千元的安装成本对于许多人来说不是难题,但是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却让购车族陷入了“死局”。
家住劲松一路的刘先生最近想在小区中,为爱车安装一个充电桩。到电力部门拿回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按照要求去物业盖章,但未曾想到物业拒绝了刘先生的请求。理由是如果物业盖章,就表示物业同意了刘先生建立充电桩的行为,一旦有业主提出异议引发纠纷,或者因充电桩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物业难免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物业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意给刘先生盖章。 “物业工作人员曾暗示让我私自拉一根充电线,一旦出现问题算是私自接线,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总觉得这样做不踏实。 ”刘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岛城大多数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的流程比较顺畅,但是许多人在申请和安装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问题。“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能给集中办理这部分业务,无疑能给我们省不少事儿。 ”新能源车车主宋先生说。
对此,某大型物业企业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从节能环保的角度上讲,物业公司非常支持新能源车进小区,但物业公司也需要全盘考虑。“毕竟是用电设备,在多雨的天气会存在安全隐患,若是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则需要更加谨慎了。所以在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谨慎处理。 ”李先生说。
探访
多个小区充电桩以预留为主
对于去年9月份公布,已经正式实施半年的《新标》,青岛各个新建小区是如何实施的?记者走访世茂公园美地、金隅和府等新规公布后才交房的小区,看到有的小区地下停车场虽然有零星充电桩,但并没有建设成片统一预建的充电桩。
随后,记者咨询了一家在岛城有二十多个在建住宅工地的建筑商,对于在地下停车场建造分散充电设施的情况,该建筑商相关负责人范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接手的所有工地都是预留了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没有一个项目预建分散充电设施。“其实决定权在开发商手中。作为建设单位,我们是按照开发商给予的图纸施工,图纸上没有的设施,我们不会擅自添加。在按图施工能够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我们也不会去建议开发商修改图纸。 ”范先生说。记者在走访了多个新建住宅建筑工地时发现,情况基本类似。
“钱”景不明开发商不积极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在建项目不预建充电桩,主要还是由开发商决定的。对此,开发商当然要算经济账。
胶州某地产项目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青岛市不允许捆绑车位销售,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开发商往往为了降低单价,也会将住宅与车位分开销售,这样建造带分散充电设施的车位就会存在风险。“我们不知道购房者有多少需要带充电桩的车位,如果我们提前建了,购房者又没有新能源车,我们硬卖给他这样的车位肯定会被投诉。所以,预留建造分散充电设施的条件对于我们和消费者来说都比较好。 ”张先生说。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对于建设单位来说,除了执行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外,建立分散充电设施也可以遵照行业标准和充电桩生产企业的标准,但前提是这些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除了担心卖不出去外,有个别开发商也担心建造的充电桩标准与业主购买车辆的标准不符,这样会增加产生消费纠纷隐患,所以目前绝大多数房企都是预留分散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而不是预建分散充电设施。
充电桩建设有法可依
因为新能源汽车有绿色环保的特点,所以岛城在2016年就发布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按照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200座、充电桩49000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在建设方面,今年3月实施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也非常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第四层及以下。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充电设备外廊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0.4米。
■他山之石
重庆市:充电桩建设出台细则
2018年12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 《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明确提出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 (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社会企业、居民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或提供便利。
同时,还发布了《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从操作层面详细解释了自用充电桩的建设程序,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及使用过程中的权责进行了规范,让供电部门、小区物业、业主在参与自用充电桩建设方面都有规可循。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重庆公共充电桩市场,在有充电市场却没有充电条件的老旧小区周围,合理规划布局集中式公用充电站,满足更多市民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
广东佛山南海区:充电设施纳入验收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4月份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必须按要求配建电动车充电设施。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和物业承接查验的必要内容;既有住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坚持谁投资谁使用、谁使用谁维护、谁维护谁负责、合理布局、科学配置、远近结合、安全使用的原则。
游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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