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共资讯市 【切换城市】

政府状告排污人 中院院长检察长区长齐到庭

2019年09月28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JGY

9
摘要: 今天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沧区人民政府诉被告刘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

  政府状告排污人,中院院长检察长区长齐到庭

  青岛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

  今天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沧区人民政府诉被告刘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这是青岛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出台后、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案。青岛中院院长李方民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友玉代表原告出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7月间,被告刘某为牟取利益,为他人处理含油废水,通过位于李沧区的青岛某海水淡化公司北墙外排水沟,倾倒废油8次,共约160吨,最终流入娄山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经现场勘验、取样、监测,于2018年7月9日作出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受检水体中石油类浓度超标为108mg/L”,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标准限值1.0mg/L的108倍,严重危害生态环境。2018年9月26日,上述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刘某处以罚款。2018年11月21日,市政府统一规定各区(市)政府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事宜,上述分局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聘任的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针对刘某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及修复费用等问题进行评估。2019年4月17日,李沧区政府委托上述分局与刘某就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进行磋商,因双方磋商未达成一致,李沧区政府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危害生态环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刘某不得以尚有其他连带责任人为由拒绝原告赔偿请求,在其赔偿后可向对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连带责任的其他责任人另行追偿。据此判决被告刘某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交纳专家咨询评估费,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刘某承担。

  据介绍,这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体现了“三家合力、府院联动”。此类案件的起诉主体是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本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适时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青岛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给原告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青岛中院依法审判,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对惩治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来源:青岛日报

游金地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Powered by 游金地,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解读热门新闻,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JGY]
标签: 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排污人
分享到:


网友评论

  • 1
  • 2
  • 3
【日照银行·阳光贷】有品质生活更阳光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