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关注民生资讯,引领生活态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城市之窗 > 青岛崂山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孙洪波被公诉
青岛崂山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孙洪波被公诉
2019年09月10日 17:24 城市之窗
分享到: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截图

  山东青岛市人民检察院9月6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称,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洪波(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息显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洪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洪波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又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且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青岛市纪委监委微信公号“廉洁青岛”今年4月30日发布消息称,日前,经青岛市纪委市监委指定,市北区纪委区监委对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洪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洪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向辖区单位索要加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工作时间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不受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经崂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崂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洪波开除党籍处分;经青岛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洪波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澎湃新闻

(免责声明:此域名下的内容以及本文内容均为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邮箱:27652307#qq.com (把#改成@),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关键字:崂山公安分局,孙洪波,贪污受贿,公诉
分享到:
分享让我们共成长,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APP或微信公众平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游金地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 15959人参与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 新闻故事
  • 人生五味
推荐新闻
便民服务
商会协会
  • 曝光台 /
  • 最新资讯 /
  • 精彩推荐
  • 游在青岛 /
  • 吃在青岛 /
  • 玩在青岛
猜你喜欢
  • 热门排行 /
  •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