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关注民生资讯,引领生活态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城市之窗 > 关于网上反映即墨国际智慧新城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网上反映即墨国际智慧新城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9年08月09日 15:52 城市之窗
分享到:

近期,有媒体在网上反映即墨国际智慧新城项目土地、投资等问题。环秀街道对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反映的即墨国际智慧新城项目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由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导开发,已于今年4月1日奠基开工。项目所涉土地于2018年12月22日经即墨区人民政府批准,原即墨国土分局依法从青岛华龙包装有限公司、青岛红祥制衣有限公司两个企业收回了255.5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其中的58.63亩和66.20亩以网上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


2018年12月23日,原即墨国土分局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设置竞买条件,并经上级同意,在网上公开发布了上述两宗土地出让公告和拍卖文件,所有有意竞买企业均可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竞买资格审查资料,区自然资源局和环秀街道办事处进行竞买资格审查。2019年1月15日进行了土地网上依法拍卖,青岛金翰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竞得两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了土地款,截至目前青岛金翰置业有限公司共到位资金8个多亿,不存在虚假出资问题。


据查,青岛金翰置业有限公司是碧富有限公司和青岛九和兴业置业有限公司按照60%:40%股权比例在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长江一路117号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目前已搬至国际智慧新城项目部),注册资本为1.5亿美元。碧富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为有限公司,为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金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其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等属于企业正常商业行为。


针对起诉人(两名村民)起诉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用地违法行为,因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对国有土地的拍卖出让、划拨、储备与该起诉人没有利害关系,该起诉人并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即墨区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不予立案。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起诉人与案涉行政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规定,豪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做为起诉人同样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即墨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立案。


下一步,环秀街道将全力做好项目服务,并督促项目建设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要求,科学施工,加快进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免责声明:此域名下的内容以及本文内容均为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邮箱:27652307#qq.com (把#改成@),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关键字:
分享到:
分享让我们共成长,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APP或微信公众平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游金地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 17569人参与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 新闻故事
  • 人生五味
推荐新闻
便民服务
商会协会
  • 曝光台 /
  • 最新资讯 /
  • 精彩推荐
  • 游在青岛 /
  • 吃在青岛 /
  • 玩在青岛
猜你喜欢
  • 热门排行 /
  •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