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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商业模式还是偏袒代理商 OTA平台为什么“不可取消”订单
2016年07月27日 11:22 财经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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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罗聪冉

  “满心欢喜地计划一场旅行,不料却发生‘订错酒店还不可取消’的意外……”7月20日,来自南京的李倩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想到自己两千多元的住宿费就这么白花了,心情顿时跌入了谷底。

  时间退回至7月19日下午。计划去青岛旅行的李倩,在去哪儿网上预定了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入住两晚费用为2563.14元。然而,付款后,李倩才恍然发现其入住日期选择错误,相差了一个月——原想于7月23日到7月25日两天入住,却错选成8月23到8月25日。

  “第一次注册使用去哪儿网,整个预定过程又操作过快,没有看清楚,就把月份选错了。”在发现订单操作失误后,李倩及时与去哪儿网客服沟通取消或改订,而客服先是表示该情况需和代理商联系,后又明确告知:网站上已说明此业务属于“不可取消”产品,订单确认后便无法操作变更。

  “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我连取消的权利都没有吗?”“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太不人性化了!”……法治周末记者发现,类似李倩的案例在网上还有很多。其中,网友rookiewcl还以“不小心订错日期,竟然不给修改,合理吗?”为主题,在网上发起投票,97.9%网友认为“不合理”,2.1%网友认为“合理”。

  那么,“不可取消”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消费者是否一旦操作失误就无法挽回其个人损失?平台的商业模式与消费者的用户体验之间,又该如何平衡?

用户:

莫名“冒出”代理商

  在与去哪儿网客服多次沟通无果后,李倩又联系上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的客服。该酒店联系预定中心接待人员于小姐在查看李倩的订单后表示:该订单酒店能办理取消,但是需要代理商提供退订信息。

  根据酒店客服的回复,李倩又拨通了去哪儿网的客服电话,该客服回复:“酒店同意退没有用,代理商不同意,我们没办法办理取消。”

  “代理商是谁?我只知道是去哪儿网帮我预定房间,由酒店负责登记入住,从哪儿冒出的代理商?”对于去哪儿网客服和酒店客服反复提到的“代理商”,李倩一头雾水。

  在订单详情上,李倩看到了“金牌代理商”和“拨打代理商电话”的提示,“可明明显示是代理商电话,为什么多次拨打过去,都是去哪儿网的客服接听的?”心力交瘁的李倩表示,希望去哪儿网能提供代理商的联系方式,让其与代理商进行沟通。但客服却以保护代理商的隐私为由,不予告知;在李倩的再三追问下,一位高级客服才“勉强”回复该代理商名为“星驿站”。

  “除了这个名字,其他信息我还是不知道。”李倩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折腾一下午的最终结果,是以代理商不同意取消订单而告终,她将承担2563.14元全部预定款的损失。

  在去哪儿网官网上,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预定酒店时,每个产品都标明了其“退订政策”,有“不可取消”和“限时取消”两种情形。其中,“不可取消”显示:订单确认后无法操作变更,预订人非因法定原因取消,将扣收全额预付款作为违约金;“限时取消”则为预订人在平台规定的某一个时间段可以免费取消,之后若非因法定原因取消,也将受到一样的违约处罚。

  官网显示,“法定原因”以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为准,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政府征用、酒店方过错等导致预订人不能正常入住的情形。

  “平台操作失误在所难免,我只是想让平台采取折中的办法,通过调换或补差价的方式,尽量不让各方受损;而平台却因代理商不同意取消就强硬回绝了,为什么一定要让消费者承受这么大的损失呢?”想不通的李倩说,自己“再也不会使用去哪儿网了。”

平台:

能否取消由供应商决定

  关于李倩的遭遇,7月21日,去哪儿网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按照规则,这个订单是不能取消的。

  “很多消费者只认为‘不可取消’是霸王条款,却没看到其中的商业模式。”该负责人解释,正是产品供应商提前“拿下”大量的酒店房间、以数量优势换来价格优势,消费者才能在平台上以低于市面的价格预定到房间。

  该负责人表示,去哪儿网作为一家网络预订平台,所展示的旅游产品均由具备资质的旅游产品供应商提供;其中,供应商包括酒店本身和酒店的代理商,李倩预定的酒店属于代理商提供的产品;能否取消的规定是由供应商根据其自身产品进行设置的,而非平台。

  “酒店已将房间卖给代理商,产品本身已不属于酒店;代理商转卖给平台用户时,因有成本在内,所以会说明该产品不可取消。”该负责人坦言,所以即便消费者又多次进行沟通,平台也按照规则处理,不会给予额外的退赔。

  “从8月份改到7月份,看似简单的需求,其实背后已涉及到两家代理商,消费者如果变更操作,因其月份不同、价格变化等因素,便会形成时间差和价格差等问题,因此,代理商之间会出现难以协调的状况。”该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代理商已清楚地将其需求放到了平台,即该产品预订后便不可退改;作为中间方,平台会向消费者解释不能退改的原因,而部分消费者不认同其中的商业逻辑,也曾有将其上诉到法庭的案例;根据合同法,在类似案例中,平台的处理是在规则之内的。

  据了解,该负责人所说的案例是指:2015年10月3日,用户阳超通过去哪儿网预定当晚入住桂林中水国际酒店,而当平台向阳超发送订单确认信息后,阳超以酒店距离较远向客服请求退换,均遭到拒绝,当晚其并未入住该酒店。10月20日,阳超将去哪儿网诉至法院。而法院认为,阳超与去哪儿网经营公司已形成网络购物合同关系,且平台也列明了预定酒店的规则,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客户注意。因此,驳回了阳超的诉讼请求。

  “如果供应商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去哪儿网有先行赔付机制。”该负责人补充解释,平台还设有积分体系,若供应商存在恶意行为,会取消其上架产品的资格。

专家:

格式条款“站不住脚”

  然而,在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理事李广看来,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阳超的败诉,并不代表李倩的请求也属非合理性。

  “首先,阳超的预定时间和入住时间是同一天,从常理上讲,当天取消是会给酒店或代理商造成损失的;其次,去哪儿网提供了酒店有损失不可退还的证明,这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李广认为,与之不同的是,李倩预定的酒店房间是在8月份入住,中间有一个月的时间差,发现订错后立马进行退订或更改,是不会对代理商造成损失的,因其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二次或三次的售卖,代理商的实际损失并没有产生。

  李广补充,代理商将提前采购的经营风险让消费者承担,是不合理的;若经营方有能力销售或对市场作出预判,可进行提前采购;同时,提前采购、售卖不出的经营风险应当由经营方承担,而非把经营风险当作实际损失让消费者承担。

  “遇到上述纠纷时,应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非合同法,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特别法,而合同法是普通法。”旅游法研究人士张学初认为,平台和供应商用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站不住脚的”。

关键字:商业模式,代理商,OTA平台,“不可取消”订单,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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