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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难 《青岛市停车场条例》3月起施行
2023年02月17日 09:38 城市之窗 来源:信网 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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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市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为373.5万辆,数量居全省第1位、全国第13位。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焦点和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为了能更好立足城市综合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方式出行结构,青岛市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新的《青岛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天,青岛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介绍。

“青岛停车”小程序上线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停车难成为市民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有时候,大家到了办事地点以后,可能需要绕好几圈才能找到空闲的停车场。如何通过科技手段,科学分配停车位资源,成为群众急切盼望解决的民生热点话题。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李世明指出,建立“全市一个停车场”,要推动停车数据信息联网,促进停车资源高效利用,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向公众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其次,要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停车场建设的刚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时,建设单位应当同步配建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既有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改造、补建等方式,逐步配建完善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此外,为确保停车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明确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向社会开放的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实时在线传输数据信息,鼓励其他停车场数据信息纳入平台。

为了让群众停车更加便利,出行更加舒适,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多部门,针对全市的停车场数据采取接入攻坚行动,截至去年底,已经接入50.5万个停车位资源。目前,数据库资源已经在“青岛停车”微信小程序进行试运营阶段,即将正式对外发布。记者在“青岛停车”小程序首页点击“我要停车”后,就会根据地址信息出现附近的停车场,并会显示具体泊位数量、停车场状态等相关信息。此外,小程序还可为驾驶员提供共享停车、无感支付、预约停车、停车充电、交通枢纽、P+R停车换乘、服务公告等针对性服务。

学校停车场有序开放

学校和医院、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一直以来都是高峰期停车资源紧张、广大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难点。《条例》也予以重点关切。

如何解决机动车临时停靠问题?李世明指出,《条例》第16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客运换乘站、中小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落客区,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

“针对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停车需求,从新建和改造两个方面分别提出解决方案。”李世明表示,《条例》第17条规定,新建中小学校,应当针对校内教职工停车需求与接送学生停车需求分别设置停车泊位,并同步设置接送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将停车泊位和接送系统设置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既有中小学校停车场出入口在校外设置、具备安全隔离条件的,应当对校内车辆与接送学生车辆实施物理隔离改造,并依规识别有序向接送学生车辆开放。李世明说,这是我市立法解决学校周边停车难、打通交通堵点的创新性规定;结合城市更新,统筹考虑片区停车需求,《条例》第18条规定,老旧住宅小区、中小学校、医院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活动,应当统筹考虑公共停车场建设、改造,明确相关用地规划条件;对住宅小区的停车资源深入挖潜,《条例》第23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利用非业主共有的公共用地或者通道设置停车泊位。

闲置场地设临时停车场

近年来,为加快解决停车难痛点,全市通过抓好区域功能规划,统筹考虑土地集约利用,采用“向上向下要空间”的新模式。

近日,市民王鑫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市北中央商务区工作,之前因为周边停车资源有限,每天停车成了他的头疼事。但随着中央商务区地下停车场的启用,王鑫峰感慨,“停车方便了。”中央商务区地下停车场位于龙城路至敦化路路段,于去年底正式投入使用,共有463个停车泊位。

如何多举措挖潜、盘活停车资源?李世明表示,《条例》第21条规定,要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扩大停车场供给,鼓励利用公园、绿地、广场、道路等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边角空地等闲置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

制定差别化停车费标准

“停车场管理涉及多领域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高效有力的管理机制。”李世明表示,《条例》明确相关部门在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停车场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

《条例》指出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未按照规定配建停车泊位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综合执法部门处置;其次,对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障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对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条例》相关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提供经营服务的停车场未将停车数据信息接入停车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实时在线传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

“规范停车场的使用管理、停车场的运营,既要考虑激活市场活力,也要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停车服务质量。”李世明说,既要加强停车资源共享,鼓励各类停车场开放共享,鼓励住宅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等区域错时共享停车;又要加强价格调控,明确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时段高于非拥堵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动态调整;还要明确停车场应当按照建设用途使用,规范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的相关职责,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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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青岛市停车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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