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青岛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实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在青岛市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
日前,青岛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实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在青岛市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此举是青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创新,有利于全面提升青岛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社保卡再添两项新功能,一个是以社会保障卡替代《就业创业证》。以社会保障卡作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各项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政策的主要身份凭证、享受政策载体和资金落实渠道。除规定情形外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
“证卡合一”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经办业务全程信息化,利用数据共享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减证明、优程序,劳动者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一卡通行”,促进“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真正获得“一站式”的公共就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2018年9月1日前已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在2018年度审验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期满后不再审验,纸质《就业创业证》记录满页或遗失、损毁的不再换发或补发,应统一以社会保障卡替代。2018年9月1日前正在领取各类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可继续通过原银行储蓄卡(存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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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青岛市人社局 青岛社保卡 证卡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