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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金地警务室】警惕打着分享经济旗号的传销骗局
2017年10月16日 15:54 舆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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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由于分享经济的兴起,最近很多打着分享经济旗号的传销骗局层出不穷,很多人参与其中却仍不知。

  那么,到底什么是分享经济,什么是打着分享经济旗号做着传销勾当的呢?
  那什么是分享经济呢?分享经济简单的说就是将你闲置的资源共享给别人,提高资源利用率,并从中获得回报。分享经济的理念就是:“使用而不占有”和“不使用即浪费”。

  最近特别火热的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就属于分享经济,我们拿共享汽车举例,很多上班族都会开车上班。回想一下,你的车子每天被使用的时间大概有多久?2小时?4小时最多了吧。

  当你早起7点开车到达公司后,时间是9点,你在共享汽车平台发布一条租车信息,时间是早10点到晚19点,十分钟后,有人租了你的车,顺利的将车开走,你去上班,今天你的的支出减半,同时还赚了100块钱。这样是不是可以将闲置资源最大的利用了?这就是分享经济。

  在例如顺风车,因为一个司机不可能坐多个位置,所以产生了闲置的资源——座位。而顺风车,则是利用起了这部分闲置资源,创造了更多的收益:搭乘的人获得了便利的交通移动,开车的人可能获得了经济的收益或者是心灵的满足。所以这是一个符合概念定义的“分享经济”的模式。

  共享汽车等分享经济模式不属于传销,因为这种模式是基于“使用而不占有”和“不使用即浪费”理念上的新型经济生态模式。其要求缴纳押金的行为是防止有人“占有”资源,通常是可以申请全额退还的。

  那打着“分享经济”旗号的传销是怎么做的?

  2016年安徽合肥破获“云梦生活”特大传销组织,“云梦生活”就是打着“分享经济”旗号进行着传销的勾当。“云梦生活”称自己公司的合伙人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分享经济,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后就能分享其他人购物产生的提成。

  根据警方调查,“云梦生活”的会员主要分为免费会员和创智会员。成为创智会员,会员才可以通过发展直接或间接下线的方式赚取提成,而要想成为创智会员,就必须给公司制造出1万元以上的佣金(产品的购买价与签约价之间的差额)收入。虽然普通会员可以凭借不断消费进行佣金积累,但是公司没有盈利能力,只能通过大力宣传佣金分配模式,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普通会员快速升级成创智会员,从而借机获得高额佣金。此案涉及的2.8亿元非法资金,其中仅有600万元是通过正常消费产生,其余均是通过佣金产生。

  认定是不是传销行为,要看它是否符合三个本质特征:一是需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才可取得加入资格,即骗取入门费;二是需发展他人为自己的下线;三是拉人头传销,即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来看看分享经济和传销的区别

  传销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才可取得加入资格

  分享经济需要缴纳押金才可取得使用资格,不使用以后押金可以退还。

  传销需发展别人加入成为自己的下线

  分享经济不需要发展别人加入成为自己的下线

  传销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分享经济是有人使用你的资源然后获得报酬,也没有形成层级关系。

  来自:反传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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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分享经济,涉嫌传销,传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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