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8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2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构建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龚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
李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员:
王华(省政府秘书长)
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辛树人(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世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兆玉(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陈祥志(省财政厅副厅长)
马青山(省审计厅厅长)
张斌(省国资委主任)
李永健(省金融办主任)
王伟华(省信访局局长)
孟富强(省法制办主任)
金鹏辉(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
陈颖(山东银监局局长)
陈家琰(山东证监局局长)
孙建宁(山东保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祥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负责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90号)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3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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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府性债务 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