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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意见》 创新打造医养结合“青岛模式”

2018年08月03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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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青岛市未来几年的医养结合发展,提供了指南。


  医养结合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既能为老年人群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满足民生需求,又能促进经济发展,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任务。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青岛市未来几年的医养结合发展,提供了指南。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将全覆盖

  根据《意见》提出的总目标,到2018年年底,青岛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逐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医养服务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50%,建成5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建设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全体常住老年人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70%以上,建成10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建设率达到100%。

  到2022年年底,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面覆盖。

  创新打造医养结合“青岛模式”

  《意见》提出要创新医养结合青岛模式,重点开展六种类型医养结合服务。第一种类型是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发展医中有养服务。第二种类型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发展养中有医服务。第三种类型是鼓励大型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建立联合体,发展医联结合服务。第四种类型是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发展养医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各类养老机构内设置服务点或提供签约服务。第五种类型鼓励卫生院兴办养老院(敬老院),大力发展“两院一体”服务。第六种类型是鼓励开展多元化社区医养服务,发展居家诊疗服务。

  《意见》还提出医养结合要与相关产业实现跨界融合。此外,医养结合还要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智慧化医养结合。

  多重保障措施为医养结合护航

  在保险保障上,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加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设老年病房、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经民政部门许可或确认后,享受与养老机构同等的运营补助、保险补助,并参照养老机构有关规定每月向老年人收取相关费用,符合规定的单位享受相应税费优惠政策。

  土地规划保障,在编制各类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需求,“十三五”期间,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在人才队伍保障上,将医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卫生与健康人才发展规划。

  争创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社区

  《意见》还提出,要实施医养结合示范带动工程,大力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到2020年,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力争覆盖8个左右的区(市)、70个左右的镇(街道),建设100个市级医养结合示范社区,20个示范机构、5个示范基地、5个示范园区、10个示范企业,培育10个左右的医养结合示范团队。积极争创国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社区、机构、基地、园区、企业等,各区(市)每年至少打造1至2处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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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淡风轻]
标签: 医养结合 家庭医生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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