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0日消息 市民遭遇"辞职难",用人单位拒绝辞职申请,并称没批准前不到岗按旷工处理.近期市民王先生通过半岛网爆料热线(0532-80889233)向记者反映,自己于今年5月3日入职即墨区芙蓉小镇酒店,成为一名后厨工作人员,工作两个月后未发工资,多次提出辞职却受到对方刁难.记者跟随王先生一同前往该酒店结工资,不但被拒绝提供工资条明细,走离职申请流程也被对方工作人员拒绝签字.
即墨芙蓉小镇酒店
爆料:工作两个月没发一分钱 想要钱还得继续干
家住黄岛的王先生看到即墨区芙蓉小镇酒店的招聘信息后,便于今年5月3日入职到该酒店工作,成为一名后厨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我在芙蓉小镇酒店工作了一个多月后,由于家里有事就请了十天左右的假,当我休假回来后,跟我同一时间入职的同事已经发了工资,我去问后厨主管,主管告诉我必须把休假的十几天补上后,才能给我发工资."王先生同意了,并继续留在酒店工作,但是补完休假的工时后,要求酒店发工资仍然碰壁.
据王先生反映,他曾向酒店相关管理人员多次提出辞职的想法,均被对方告知:现在不干了就发不了工资."他们就是一直拖着,每次提出想要辞职,就拿扣工资来压我,要求我必须找到人来替,不然就一直按旷工处理扣工资,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从来没遇到过这种用人单位,他们后厨还有十几个未成年人!"王先生气愤地说.据记者了解,王先生入职时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只填写了入职申请表,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劳动者工资?提出离职后不到岗,用人单位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的做法是否合理?
即墨芙蓉小镇酒店:让记者通知王先生来酒店领工资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7月1日,记者拨通了即墨芙蓉小镇的电话,一位苟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没有不给王先生工资的打算,并提出让记者通知王先生前来芙蓉小镇酒店结工资.针对记者提出的不到岗按旷工处理的问题,苟先生没有回答,并挂断了记者电话.
调查:无工资条明细 辞职需走一个月流程
7月2日上午,记者跟随王先生一起来到了即墨区芙蓉小镇酒店,见到了酒店后厨相关主管人员.该主管人员见到王先生后的"开场白":"我有说这个钱不给你吗?你打电话找记者是什么意思?"王先生被责备了一番后,该主管人员才带领王先生去到财务部门.大概20分钟后,财务将3345元给了王先生,并让王先生在工资账簿上签字按手印,确认收到5月份的工资.王先生当场对工资提出质疑:"我的工资为什么扣了200多元?"财务人员回答:"不知道,工资你结不结了,我很忙,没有空,不结你下午两点再来."记者询问该财务人员能否提供工资条明细,该财务人员一言不发,无视记者及王先生提出的质疑.随后苟姓工作人员说,王先生尚处于试用期,他是5月2号入职的,不算满勤,但王先生却表示自己入职后第一个月一天都没有休息过.
针对王先生离职一事,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辞职必须走流程,需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领导层层审批签字同意了才能离职,审批期间还得继续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王先生拿着写好的辞职申请表及书面申请找到后厨一名主管人员,走签字的"第一道工序",无奈再次碰壁,该人员拒绝签字.王先生的离职申请流程没有被批准,按照记者了解到的芙蓉小镇酒店的"规定",王先生7月份不到岗的话,该酒店要按照旷工扣除其6月份还未发的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墨区劳动监察大队:无权扣除劳动者工资
7月4日,记者就王先生遭遇的问题采访了即墨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即墨芙蓉小镇酒店提出不到岗按照旷工扣除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劳动者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明确表示王先生剩余的6月份工资,该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应当足额支付王先生劳动报酬.如果下个月该酒店拒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其6月份工资,王先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保护自己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王先生6月份的工资即墨芙蓉小镇酒店是否能够足额结清?王先生反映的聘用未成年工问题,该酒店是否进行了相关登记?针对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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