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医保政策大调整
感冒、发烧等门诊小额费用都可以报销啦!报销比例能达到50%以上,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病保险最低段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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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邀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介绍全省医疗保障及居民医保政策有关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山东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为什么要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这里要取消的个人账户是指的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不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2003年,原新农合制度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居民个人账户制度,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个人账户建立初期,在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人群覆盖面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其弊端也逐步显现:
一是额度小,难以满足门诊保障需要。
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削弱统筹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三是易诱发滥用,达不到有效保障的目标。为此,国家要求取消个人账户,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取消后将带来哪些变化?取消居民个人账户,主要带来两方面变化:一是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
实行个人账户时,相当于个人承担全部门诊医疗费,医保不报销。过渡到门诊统筹后,门诊保障水平更高、更充分。诸如感冒、发烧等门诊小额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能达到50%以上。二是提高了基金统筹能力。将原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在全体参保人员中使用,实现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医疗保险风险共担基本原则,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增进参保人员健康福祉.除此之外还有这些新变化,重点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最低段提高至60%,降低并统一了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之前,我省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各市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确定,从1.2万元-1.8万元不等,平均1.4万元。本次政策统一要求,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各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起付线降低后,将有更多患者享受到大病保险报销待遇,提高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之前,我省大病保险规定: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10万元的给予50%补偿,10万元(含)-20万元的给予60%补偿,20万元(含)-30万元的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40万元的给予75%补偿。
新政策重点提高了最低段和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提高后这两段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65%。由于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呈正三角形分布,报销费用人群主要集中在20万元以下,约占大病保险报销总人数的98%以上。据初步测算,本次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将增加医保基金支出8.4亿元,约有67.5万人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受益。
针对贫困人口进一步加大了保障力度,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调整并提高了分段报销比例,由原来的四段改为三段报销,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最高段报销比例达到85%;取消了原50万元封顶线,极大减轻了患者个人费用负担。
据测算,政策调整后,合规医疗花费40万元的贫困患者,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支付约1.16万元,仅占总费用的2.9%。筹资标准提高,每人不低于770元,2019年我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
全省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2014年制度建立之初的65%提高到2018的75%,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大病保险累计赔付1120.6万人次、301.91万人,报销费用197.58亿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实施倾斜政策之初的70%提高到2018年的80%,封顶线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从2014年的7.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6.09亿元,年均增长21.9%,四年累计救助1390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53.88亿元。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达到2836种,农村参保居民可报销的药品数量较制度整合前增长158%。
游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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