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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鼓励人口人才发展的十六条意见》 八折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
2019年06月03日 16:27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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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月1日从西海岸新区了解到,该区发布了《关于鼓励人口人才发展的十六条意见》,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放出“实招”。

  《意见》在人才关注的人才公寓、住房、子女教育、卫生服务、就业、落户、补贴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含金量高、保障力足、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既覆盖到高层次人才,也涵盖了以大学生、技能人才为主的基础性人才。

  依据新政,招拍挂住宅土地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型或产权型人才公寓,产权型人才公寓的出售价格,在土地出让前,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争取五年内建设80万平米。

  鼓励区属企业在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等配套成熟区域试点建设或盘活存量资产(含“智岛公寓”)建设“青年公寓”,采取八折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各类人才,优先分配给引进大学生,投入运营前三年按照市场租赁价格的20%给予补贴,争取五年内建设50万平米。

  自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评选新区十大明星“青年公寓”,对于新入选的一次性给予运营机构50万元奖励。

  落实市区两级政策,给予硕士、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落实市区两级政策,住房补贴对象扩大到本科生,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同时为硕士研究生增发生活补贴2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元/月,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学位情况相对就近选择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区内高等院校自主建设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等。对于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参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待遇,分别给予补贴500元/月、1000元/月、1500元/月,补贴期限为36个月。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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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人才公寓,公寓,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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