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关注民生资讯,引领生活态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头巷尾 > 财神节青岛市内禁放烟花爆竹 违者罚款拘留
财神节青岛市内禁放烟花爆竹 违者罚款拘留
2019年08月20日 16:59 街头巷尾
分享到:
  8月22日(农历七月廿二),是民俗节日中的“财神节”,许多商家选择在这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祈福,搏个好彩头。但烟花爆竹的肆意燃放将带来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燃放鞭炮产生的大量垃圾不仅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城市环境,更带来火灾、炸伤、烧伤等事故隐患。

  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城市良好形象,青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于8月20日召开,对“财神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财神节”期间属于青岛市区规定的禁止燃放的时段,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黑火药、烟火药,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大众网

(免责声明:此域名下的内容以及本文内容均为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邮箱:27652307#qq.com (把#改成@),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关键字:财神节,烟花爆竹,罚款拘留
分享到:
分享让我们共成长,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APP或微信公众平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游金地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 17854人参与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 新闻故事
  • 人生五味
推荐新闻
便民服务
商会协会
  • 曝光台 /
  • 最新资讯 /
  • 精彩推荐
  • 游在青岛 /
  • 吃在青岛 /
  • 玩在青岛
猜你喜欢
  • 热门排行 /
  •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