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日,《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实施,为在青岛市区和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了基本设置标准,青岛也由此成为山东省首个将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的城市。
5月1日,《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实施,为在青岛市区和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了基本设置标准,青岛也由此成为山东省首个将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的城市。
《导则》要求在600户以上新建居民小区、3000人以上的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商务办公写字楼、产业园区等宜配建1处“邮件末端公共服务设施”,对不配建的小区宜设置智能快件箱,面积在10-15平方米,这将为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从规划建设到设置标准提供了依据,为推动“快递三进”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新修编的《导则》还将邮政支局从原“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类别调整至“市政公用设施”类别,与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再生资源回收站、通信设备间等属同一类别,为今后邮政普遍服务网点的建设争取更多保障性政策提供了依据。5月1号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提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应当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次出台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明确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设置标准,就是在青岛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青岛邮政管理局作为成员单位,全程参与了《导则》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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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快递服务设施 智能快件箱 快递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