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磅!8月1日,山东省住建厅等九部门通知:8月底前,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要落实服务承诺制,购房者依法依规自愿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及全款三种支付方式,房企不能违法违规干预,并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重磅!8月1日,山东省住建厅等九部门通知:8月底前,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要落实服务承诺制,购房者依法依规自愿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及全款三种支付方式,房企不能违法违规干预,并做好配合服务工作;中介代办贷款、不动产登记等服务,另行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房地产市场销售中今后将有新的变化!相关部门明确,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住建、工商部门推行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住房租赁合同新版示范文本。企业或机构利用自行设定的合同格式条款规避自身义务、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以及乱收费行为,都要被严肃查处。
新建商品房售房时,销售人员(置业顾问)要主动向购房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并双方签字确认。
在承诺书中,购房人选购哪家开发企业及开发的楼盘都要明确写入承诺书,销售人员实名登记并代表公司做出依法依规卖房的承诺,最后开发企业盖章。
承诺书中,购房人选购的房源要明确预售或现售获得许可证的时间,所有房源一次公开销售,有关证书在售楼处公示;项目一房一价公示,有关报价保证不高于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报核准价。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人购买开发企业某一项目楼房时,可依法依规自愿选择使用公贷、商贷及全款三种支付方式,开发企业要保证不违法违规干预,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与新建商品房销售不同,买过或卖过二手房的市民由于信息不对称,二手房中介居中会存在虚报价格、多收费等行为,加之交易流程长、环节多,历来是买卖双方投诉的热点。
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接受中介机构居间服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要向交易当事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承诺书中,执业经纪人要写下实名登记号,并承诺一次性书面告知委托人应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交易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向委托人提供交易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涉及税费,提供的经纪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代办贷款、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另行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据悉,上述新房、存量房交易服务承诺书都要纳入企业或机构房屋销售档案一并保存,房企和中介机构执行不到位的纳入行业负面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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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省住建厅 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