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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入选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
2019年06月05日 16:01 城市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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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日从青岛蓝谷获悉,经过严格评审,辽宁丹东,山东青岛、日照和威海,江苏连云港,浙江台州、温州,福建莆田,广西北海,海南海口10个城市入选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为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重大海洋工程之一,并在实施过程中同步推进了“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在此次入选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中,青岛将在蓝谷南部构筑“岸线+离岛”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有效提升海岸线稳定性和自然灾害防护能力,保护小管岛典型生态系统。

  2016年以来,国家支持沿海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福建厦门、广东汕头等成为全国首批18个试点城市之一。入选城市主要实施了海岸整治修复、滨海湿地恢复和植被种植、近岸构筑物清理与清淤疏浚整治、生态廊道建设、修复受损岛体等工程。通过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部署,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决定继续在沿海地区择优支持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中央财政主要支持在影响海洋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区域、海洋生态系统受损严重和生态问题突出的关键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包括海岸带生态修复、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海岛海域生态修复三方面。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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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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