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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2017年09月08日 14:19 城市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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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89号)要求,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水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以及“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㈠总体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思路,选择城区部分住宅小区、学校、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总结推广,争取到2020年底,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


  ㈡阶段目标


  2017年底,完成分类试点工作并推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5%;2018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30%;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45%;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6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三、实施计划


  ㈠政府主导阶段


  2017年,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㈡市场化运营阶段


  2018年—2020年,借鉴南京、南通、苏州、连云港、宿迁等地的成功经验,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的垃圾处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四、实施方案


  ㈠政府主导实施方案


  1.试点先行(2017年9月20日前)。将城管局办公场所和庭院作为机关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将奥韵都城小区作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已被省住建厅确定为2017年度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2.逐步推开(2017年11月30日前)。根据省住建厅文件规定,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垃圾分类单位覆盖率和公共区域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街道两侧设置的分类果壳箱已满足2017年考核要求)均达到15%才能达到考核要求。经调查了解,我县城区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物业小区147个(沭城街道113个,梦溪街道21个,南湖街道13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共计193个。


  为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在完成垃圾分类试点基础上,选择22个物业小区、30个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具体物业小区由三个街道自行选择并负责实施,其中沭城街道17个,梦溪街道3个,南湖街道2个;机关单位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梦溪街道办公大楼、图书馆办公大楼、广电台办公大楼、交通局办公大楼、住建局办公大楼、职教中心办公大楼(含教育局和沭阳中专)、财政局办公大楼、公安局办公大楼和市监局办公大楼等办公场所相对集中的30余家机关单位。


  3.考核验收(2017年12月15日前)。县城管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评估成效,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并为下年度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㈡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


  1.市场化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2017年12月31日前)。根据即将完成编制的《沭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2017-2020)相关内容,在借鉴南京、南通、苏州、连云港、宿迁等地的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垃圾分类市场化实施方案并报批。


  2.确定运营单位(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运营单位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营服务。


  3.组织实施(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运营单位在城区范围内,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我县城区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的垃圾处理机制。


  五、分类方法及要求


  ㈠分类方法


  根据国家、省、市“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目前城区生活垃圾采取“三分”法,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待我县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建立后,再采取“四分”法,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㈡分类要求


  1.可回收垃圾。垃圾容器为蓝色,投放品种: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垃圾容器为红色,投放品种: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其他垃圾。垃圾容器为灰色,投放品种:日常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垃圾,包括不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纸张(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餐巾纸、其他纸制品等),塑料(如玷污的保鲜膜、保鲜袋等)。


  4.厨余垃圾。在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建设时,由社会资本方根据需要单独设置收集容器。


  ㈢设置标准


  按照规定标准和相关导则要求,可回收和有害垃圾每个小区建设不少于3处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其他垃圾按照每门洞(高层住宅)或每幢(多层住宅)在适宜位置设置收集容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和商场、超市、饭店、宾馆、农贸市场等按需设置垃圾分类容器,但办公楼庭院(含敞开庭院)应在适当位置设置1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城区公共区域按照住建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置。


  ㈣收运处置


  1.可回收垃圾。物业小区由实施主体负责按类别收集、变卖,登记可回收垃圾量,形成台账资料;机关单位庭院内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和公共区域分类容器,由城管局负责收集和资源化再生利用,形成台账资料。


  2.有害垃圾。由各实施主体负责管理,城管局负责收集,集中送入县卫生填埋场临时接纳,按月转送宿迁市光大固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县财政根据实际处理量按月支付。


  3.其他垃圾。按现行垃圾收运体系,全部送入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垃圾分类实行市场化运营后,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市场化运营单位负责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六、经费保障


  ㈠分类设施投入经费


  1.物业小区。根据物业小区规模大小测算,每个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投入经费约需5-10万元。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2017年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分类设施投入由县、街道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县财政以奖补方式助力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奖补标准为:经验收合格后,500户(含500户)以下小区奖补3万元,500户以上、1000户(含1000户)以下小区奖补5万元,1000户以上小区奖补8万元。


  2.机关单位。各实施垃圾分类单位办公场所垃圾分类容器由各责任主体按分类标准自行购买,办公楼庭院应设置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由城管局负责统一采购设置。每个收集点建设费用约9000元,2017年设置的12个收集点约需建设经费10.8万元,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㈡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经费


  由县财政局牵头,城管局协助,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单位的政府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作模式,并提供相关经费保障。


  七、部门职责


  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研,确定实施范围和单位,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运营单位,组织考核验收等。


  县教育局负责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教育宣传,引导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进而带动广大家长参与。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各商场、超市、宾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各饭店、农贸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推进易腐有机垃圾综合利用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


  县经信局负责将违反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制作公益宣传广告片、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倡导文明、节约、健康的生活方式。


  城区街道按照属地原则,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社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县物业小区指挥部协助督促、指导各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和配合生活垃圾分类。


  县直有关单位要在办公场所内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八、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规范实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质量的基础工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相关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㈡广泛宣传,发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面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各相关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志愿者服务,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争取分类小区物业单位和居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取得居民的配合,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和环保意识。


  ㈢保障经费,高效运行。财政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力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职能部门要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硬件配套和设施经费投入,确保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到位。


  ㈣严格责任,强化指导。县城管委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区域和运营服务单位的考核。试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迅速落实。对推进迅速,成效显著的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表扬,行动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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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沭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两减六治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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