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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三企业严重环境违法挂牌督办
2013年11月07日 11:59 城市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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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今年第3季度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并对13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这13家企业中包括淄博市临淄热电厂、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博山区白塔工业园三家企业。11月5日讯11月4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今年第3季度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并对13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这13家企业中包括淄博市临淄热电厂、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博山区白塔工业园三家企业。

  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以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发现,淄博市临淄热电厂、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博山区白塔工业园、枣庄市滕州泰升达豆制品有限公司、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公司、东营市昱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华力热电供应有限公司、山东丛林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临沂市蒙阴县鑫源热电有限公司、聊城市鑫能钢管有限公司、德州市实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工业园区)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挂牌督办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淄博):

  一、淄博市临淄热电厂

  基本情况:该热电厂二期工程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外排废气SO2浓度为318mg/m3,超标0.59倍,氮氧化物浓度为354mg/m3,超标2.54倍;脱硫设施建成未运行,未按照环保要求设置人工废气采样口。

  督办要求:责成淄博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二期工程试生产,限期补办试生产审批手续;立即改正超标排污行为,保证脱硫设施正常运行;限于2013年11月30日前按照环保要求设置人工废气采样口。淄博市环保局于2013年11月30日前对企业进行重点环境监察,对环境监察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于2013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整改。

  二、淄博市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该公司拒绝环保执法检查。

  督办要求:责成淄博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在2013年11月15日前作出书面检查并报送省环保厅;于2013年11月30日前对企业进行重点环境监察,对环境监察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环境监察情况报省环保厅。于2013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整改。

  三、淄博市博山区白塔工业园

  基本情况:该工业园区内建陶、化工、炼钢企业,部分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部分企业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问题突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督办要求:责成淄博市环保局责令博山区白塔工业园限期整改,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或未按照环保要求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于20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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